• 笔书网>丧尸档案:永生 > 正文 雷近 第四十五章 崩塌(1)
        雷近已经在实验室泡了三天两夜,中间只是在办公室的行军床上眯了几个小时。

        师姐林梦雪给他送了几次咖啡和红牛,但是好像功效越来越低了,人已经困的快倒在实验室里,脑子里一大堆事彷佛成了一团浆糊。

        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为科学这么拼命的一天。

        这个项目确实激发了他极大的兴趣,看着项目一步步的往前推进,成果一步步显现,他突然觉得这就是科学的意义,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完成前人所不敢想的尝试。

        这看起来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如果你也是这么认为,那么你一定没有尝过创造的魅力,那一种无与伦比的成就感不是打完一个游戏所能相提并论的。麦泽明心里想着。

        他渐渐理解了原秉华在面试时候对他说的一番话: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个艺术家,他有些观点我真是不敢苟同。他会拿起一朵花,说道:“看,这花多美啊!”是啊,花很美,我也会这么想。他接着会说:“你看,作为一个艺术家,我会欣赏花的美;而你是个科学家,只会职业性地去层层剖析这花,那就无趣了。”我觉得他在胡扯。首先,我相信,他发现花很美,其他人和我也能看到,不过,我可能没有他那样精妙的审美感受,但是毋庸置疑,我懂得欣赏花的美。而我同时还能看到更多的东西:我会想象花朵里面的细胞,细胞体内复杂的反应也有一种美感。我的意思是:美不尽然在这方寸之间,美也存在于更小的微观世界,这朵花的内部构造也很美。事实上,一些进化过程很有意思,比如,一些花开始有了颜色,就是为了吸引昆虫为自己授粉;这就意味着昆虫也能看到颜色。

        这就是科学,科学让人更理智,但是麦泽明是疯狂的。

        后来据小组的其他同事说,原秉华对每一个来面试的人都说过这一段话,这一段话的原创也不是原秉华,而是M国的一位物理学家费曼。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一番话现在给了雷近无穷的动力,让他找到了探索的快乐。

        雷近从没有这么认真的对待一件事,从小他生长在一个殷实的家庭环境中,他父母也算是老来得子,对他这个独生子更是宠爱有加。

        他爸妈都没什么文化,初中毕业就出来工作,有幸抓住了东海市发展的良机,在年轻的时候凭着胆子大肯吃苦,拉了一支建筑队干起了包工头的生意。

        伺候一群房地产大佬,也多亏听了这几位大佬的一言半语,把赚来的钱又都投到了房产上。

        说起来他家现在居住的房子,还是当时开发商用来抵建筑费的。

        当时的情况下,也是不得不这么收下来,他爸妈背地里没少骂这个黑心地产商。

        但是随着东海市发展的越来越好,这个小区又位于东海市市中心位置,区位优势日渐明显,房价随着东海市的发展而扶摇直上。

        雷近家的资产也随着房价上涨而成倍的上升,得以过上了富足的生活。

        在辛苦了十多年后,包工头的生意越来越难做,竞争越来越激烈,他的父母有心把建筑队做大,但是显得有心无力。

        他父母很明智的慢慢退了下来,靠着以前买的房子收收租,过着与世无争踏踏实实的日子。

        雷近一直开他父母玩笑,要不是那些无良开发商,他们家现在过不了这么优渥的生活。

        他父母从事业上退下来之后,把所有的心思全都放在了雷近身上,倒也没有十分的娇惯他,毕竟他的父母小时候也是苦出生。

        而是每年雷打不动给雷近报一个吃苦夏令营,把雷近一个人扔到山里或者乡下的地方过上一个月。

        雷近虽然一直抱怨,但是没什么用。后来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年到乡下过一个月反而成了他的乐趣,到河里游泳,抓鱼摸虾,抓昆虫,偷西瓜......

        大学本科读完之后,他父母就迫不及待的把他送到了M国,当然他父母只是负责出钱,学校的申请和面试都是他独立完成的。

        M国首都大学的生物医学专业是全世界名列前茅的专业,雷近也并不是凭着家里的钱出去镀个金,而且正儿八经的考进了首都大学。

        到了M国之后他没有任何不适应,反而有点放飞,两年硕士读完之后根本不想回国,他的指导老师也一直劝他留在M国继续发展。

        可是在他母亲哭天抹泪的攻势下,他不得已回到了国内。

        回到国内之后,很顺利地通过面试进入了章古研究所,说来原秉华还是他的师兄,不过原秉华在M国读的是博士。

        可能也是有了这一层关系的加持,他被原秉华招入了他的团队。

        加入原秉华团队是整个研究所令人艳羡的机会,原秉华团队是整个所的明星团队,原秉华也是被公认的诺贝尔生物学奖有力争夺者。

        但是雷近从一开始就没有意识到他的机会有多好,每天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也不早退,每天做好交给他的工作,更多的都是团队分配给他的工作,无功也无过。

        倒是和团队成员关系处的相当好,不仅是原秉华和李清,李清是团队里的大师兄,深受原秉华信赖,团队的管理工作基本都是李清在做。

        李清是个工作勤勤恳恳一板一眼的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古板不知变通的人,在科研上面李清的成就与光芒,即使原秉华也压不住。

        不过雷近在这个团队中彷佛就是一个异类,每次看到原秉华和李清,他都要绕着走,深怕被这两人抓住又是一顿教训,又要哀叹他浪费天赋。

        但是有一天雷近很突兀地被调入1组的核心项目,细胞再生项目。

        这个项目是副所长张伟亲自牵头的,从几年前就开始了,整个项目已经进行了好几年。

        项目作为所里最重要最核心的项目,一直处于最高等级的保密措施,雷近之前只是有所耳闻,并不清楚项目的具体细节。

        而能够加入这个项目的,无疑都是所里的核心力量,雷近也不清楚自己何德何能有幸加入这样的项目,但不管他怎么怀疑手里的工作分配单,他也无可争议的加入了这个项目。

        随后他的办公室也做了搬迁,搬到了米诺楼,这个核心项目的专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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