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书网>顽贼 >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断臂
        高显没事,让刘承宗少了个嘲笑他的借口。

        闹半天走回来是因为马没劲了,先前在安塞城外,高显怕衙役跟刘承宗起冲突,一直骑在马背上远远瞭望着情况。

        回程又骑了小半个时辰,撵起狼来战马心有余而力不足,到最后软了腿,给马背上的高显摔了个屁股墩。

        刘承宗对高显跟野狼搏斗是没一点担心,他们都穿着铠甲,就算这铠甲确实制作时用料没达到要求的标准,但也还是边军部队的装备,质量上有一定保障。

        打个野狼,只要不把脚踝和脸伸着让野狼咬,别的地咬哪儿都得崩掉那畜生几颗牙。

        何况高显到底是张五从鱼河堡逃走前就戍边的老兵了,手上功夫也不差,没什么好担心的。

        结果也确实如此,即使被战马尥蹶子摔到地上,高显还是跟野狼打了个平手。

        狼咬他两口,他扎狼两刀。

        他没啥事,左胳膊的铁臂缚两个甲片有点变形、袢袄袖子被狼扯出点陈年老棉花。

        野狼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不过队伍的行进速度确实慢了,虽说这些日子口粮上没亏了红旗,但这遭对坐骑的体力消耗确实不小。

        刘承宗不敢再骑、高显的坐骑也趴了窝,就连另外两匹拉车的战马也被累得翻白眼,后来的路程这俩骑兵只能牵马慢慢悠悠走了。

        路上不敢耽搁,给三匹狼放了血就继续上路,一直到黄昏过了牡丹川扎下帐篷营地,才把狼肉收拾了。

        来时经过牡丹川发现的那具尸首已经没了,也不知是被家眷收敛还是让野兽吃了,世事无常非亲非故,马车一行也无人介怀。

        说是营地,其实就两顶帐篷,杨鼎瑞一家五口睡一顶、另一顶给了衣裳单薄的郭扎势父子。

        至于刘承宗和高显,他俩有自己的法子。

        去时那扇破门板被劈成两半,俩人在黄昏又挖了个坑,早春的地硬的很,也没带镐头,费大半个时辰才刨出个能容俩人躺下、一尺的浅坑。

        坑两边插上门板,里头铺上柴火,烤着只涂大盐粒子没放干净血的狼肉,囫囵吃了天就完全黑下来,他们的活儿却还没干完。

        捡些柴火与炭在边上另立篝火取暖,用河边的沙土往浅坑的火上一铺,灭了火,这就成了夜里暖洋洋的地铺。

        夜里俩人轮换值夜给篝火添柴,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光泛青刚刚好。

        别的不说,至少在吃饭上,这个时节的陕北,很少有人能像他们吃的这么自在。

        已经没几个村子能吃上葱油饼了。

        至于烤狼肉……不提也罢。

        狼肉本就腥臊,想收拾妥当非弄几头大蒜不可。

        最好把府衙老爷后宅种的观赏番椒大把大把下锅里混着肉炖。

        像刘承宗这样,怕血腥味引来人群错过放血最的最好时间、缺少调料只有大盐粒子不说,还没有曹耀那手专业的厨艺技能。

        制作水平充其量比疯狂原始人多点盐,吃这玩意的目的就显得格外单纯。

        生存。

        就单纯是为了生存。

        这么说可能有点过分,因为高显后半夜把剩下的肉裹着盐粒子熏起来了。

        一夜熏不好,何况盐也不够,干燥防腐后,拿回黑龙山还要接着熏。

        可能要等他们吃那些熏出来又腥又臊的肉条条,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这三匹狼个子都不小,但就和这会儿的人一样,身上肉不多,可怜日子没少过,剖开狼肚子,里头都有干草叶子了。

        除了高显拿去熏的一部分,他们吃了两顿,剩下十来斤被刘承宗塞到胃里保存起来。

        可不是他自己的胃,他的胃只能加快腐烂没有防腐功能,是把狼肉塞到狼胃里,打算拿回去跟村里还有小牲口的乡邻换点别的肉,哪怕就换只鸡子呢。

        其实这节骨眼上能碰到猎物甚至野兽也是种好运气。

        往北边走,想碰还碰不见呢。

        猎物的块头不大,身上毛皮不少,等回了家,用去年中秋前后村里扫出的硝水浸上月余,能做两件小袄里子,没准多出的皮子还能给头盔做个皮毛内衬。

        中原王朝向来不缺硝土,大江南北皆有此物,山东土硝、山西盐硝、蜀中川硝、南方洞硝当然还有专产硝矿的西北。

        塞外蒙古的口市也能用茶叶换硝土,北方是无黄之国,未必不产只是不会炼,倒是硝产许多,可惜留着硝也没用,他们做不出火药。

        硝制皮革的技艺由来已久,兴平里就有硝皮匠,每年中秋收集硝土自加煎炼,足够硝制皮革。

        沿牡丹川河岸走下去,离蟠龙川就不远了,沿途未见生人,马也撑不住接连赶路。

        次日启程刘承宗一行走得并不着急。

        反正大伙现在都没个正经营生,外部环境持续变坏令人心生压抑,走慢点全当散心。

        直到他们走到蟠龙川。

        浅浅的牡丹川在小沙洲汇入蟠龙川,河水的颜色变了。

        清澈的河水中有宽宽的粉红色,刘承宗挥手让高显带马车过桥,骑马淌水从木桥下走过,等他再和高显在东岸汇合时,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桥下有条胳膊,看衣裳是妇人的。”

        他把脸转向北方,笃定地点头:“上游冲下来的。”

        马车上杨鼎瑞的婆姨听见外面的话,又隔着竹帘惊叫出声,引得高显直朝刘承宗挤眼睛。

        长挺好的官家夫人,咋是个啥都没见过的小娘子样,一惊一乍。

        杨鼎瑞探身出来问道:“狮子,你是说上游有贼?”

        刘承宗无声摇头,上游发生什么事他如何知晓,又没千里眼顺风耳。

        何况红旗正在养身体,作为一匹战马,饲料吃得最好的日子居然是离开军队以后,这本身就非常尴尬。

        若坐骑此时有全盛时期的体力,他倒确实想骑马沿河往北探明情况,可红旗这幅德行,到时遇上贼人跑都跑不开。

        “先回去,等把你们送到家,我再牵两匹马,到北边看看怎么回事。”

        看见桥下河里那条断臂,刘承宗有预感,离开鱼河堡后短暂的舒适生活恐怕要结束了。

        尤其在看见远处属于兴平里的山峁上,立起一排排木栅与木栅后手持长杆的身影,更加坚定了他这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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