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名称:车位被占,物业不管,对方车主不挪车还口出恶言!
事件要求:在车位被占物业不管对方还骂人的情况下,通过将车位封住的方法,让很多占位车主接受教育
当前事件进度:0%
不用说,在看到那个占位车主的时候周毅就已经明白了。
还好自己早有准备,该拍的视频素材都拍了。
不过嘛,起诉好说,方大状能者多劳,但是封车位的方法……还是需要问一问。
上一个视频以暴制暴的方法其实发到网上也是迎来一些诟病,人们都说你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当然,周毅并没有将这些评论放在眼里,毕竟人家能违法扰民,但是我们就不行,我们必须一切依法,否则就好像失去了阵地一般。
所以这次周毅学乖了,他得预先和方大状商量一下。
让小徐姑娘回家,告诉她等有了结果通知她,然后周毅就拨通了方大状的电话。
结果对方这会有事,说下午才有时间出来。
看看已经是中午了,周毅直奔猪脚饭,完事了便回家准备开始新视频。
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素材剪辑好,周毅开始录音了。
“哈喽各位观众老爷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阿毅,众所周知,车位被占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我曾经还笑话过那些人,别人占了车位,直接让他挪车不就行嘛,结果现在我的车位被占了却发现,这事,真的难啊……”
“你们看,我最开始打电话,人家根本不来,而且还说什么这车位他停一年了都,就因为我之前没买车让他停着,结果人家都觉得这车位是自己的。”
“然后额我就去找物业,经过不断地催促,以及本人在小区里的名声,总算呢让对方车主来了,大家看,这就是现场视频。”
“可以看到,对方根本不认为他占了我的车位有错,而且,在我和他说出得把之前的车位租金给我的时候直接被拒绝,并且告诉我,他就是不挪!”
“这也让我再次意识到,很多纠纷为什么会让人感觉束手无策,原因很简单,维权的成本太高了,但是我不同,我这个人就是较真,车得挪,钱,也得要!”
“该是我的,我一分不少,不该是我的,我一分不要!”
“人家既然想让我起诉,那起诉走起,不过起诉之前呢,得按照老规矩,去和咱们的御用律师沟通一下。”
之前也拍过方大状上视频的镜头,只不过都很少很少,大部分都是自己表达的。
这次可以问问方大状,看他愿不愿意出境,了不起给打个马赛克。
这一忙起来时间就过得很快,方大状来了电话,老地方见。
半个小时后。
咖啡厅,喝着专属加料咖啡的方大状看着周毅笑道:“小周,虽然咱们关系好,但也没必要这么照顾吧。”
周毅摇摇头道:“方大状,其实我也不想照顾你,但是这总有人呢,就跟那飞蛾扑火一样往上扑,我也没办法,该照顾的,都得照顾到。”
“哈哈!那是得都照顾到,还是那占车位的事吗?是不是他们又和你说,爱上哪告上哪告啊?”
“是啊!”周毅叹口气:“为什么总是有人觉得别人不敢起诉呢。”
“对了方大状,上次我不是和你说过嘛,我现在是个自由职业者,拍视频,前面的几期视频在网上的反响很不错。”
“这次就是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出镜,正好也给大家伙儿做一下法律科普,你看如何?”
出境?做科普?
方大状不带一丝犹豫道:“那可不行!”
啊,周毅有点奇怪道:“方大状,你要是不喜欢露脸的话我给你打马赛克,或者和我一样直接用卡通头像,都可以的。”
没错,他周毅同样没有露过脸,视频里出现的人物,基本上都有卡通头像或者是马赛克覆盖。
方大状摇摇头道:“周毅,我呢是你请来做法律咨询的,这个钱你是付过的,当然没问题,这是我的工作。”
“但是吧,你看,你想让我出境,用了我的肖像权吧,又想让我在视频里做法律科普。”
“这个性质相当于什么,这相当于对一群人做不定向的法律咨询,所以这个它就……”
眼瞅着方大状嘴里又出来了一堆法律名词,周毅赶忙道:“打住,您先说说,怎么才能愿意呢?”
“得加钱!”
周毅:“(°ー°〃)”
眼看着方大状已经准备给他说说具体做什么需要对应什么钱了,周毅赶忙道:“你说多少就多少,啊,好吧,现在是我在咨询呢,我怀疑你在故意水时间!”
打闹了一会,周毅把相机准备好,这才开始道:“其实呢主要是这么回事,方大状,对方说了,他不挪车,打算一直在那里听着。”
“说实话,这样的要求我辈子都没见过……所以呢我有这么个打算,你看看合法不……”
“具体呢就是,在那车位四周,围着整个车位用水泥钢筋之类的东西,把整个车位围起来,让那个人的车没办法开出去,你说这样违法不?”
方大状一脸诧异道:“这样怎么违法了,我自己的车位,我为了保护它,弄水泥钢筋墙,有什么问题吗?”
“至于别的车为什么会出现在里面,那谁知道,反正车位是我的,没有任何问题。”
顿了顿,方大状又道:“不过你安水泥钢筋这些不太好。”
不太好?还没等周毅的话问出来呢,方大状就接着说道:“这些东西容易被破坏,你也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那里守着,我建议你安装那种最新出来的车位桩。”
“就是那种很智能的车位桩,还带有充电功能的,那就不怕对方搞破坏了。”
“啊,为什么,那如果人家铁了心要出来,不还是会被破坏嘛。”
方大状喝了口咖啡,脸上已经露出了一种兴奋的表情道:“那玩意贵啊,你安个摄像头,他要是敢破坏那些车位桩,直接就可以用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罪名让他进去蹲着了知道嘛!”
“我跟你说,那种车位桩出来已经有两年了,但是普及率一直不高,主要就是因为贵,正常来说一个车位用一个就够了,但你这样的话,要围起来,估计得多买一些。”
“而且用车位桩不比你钢筋混凝土强啊,你就说你是为了防止别人占车位对不对,混凝土那个人家找住建部门说你违规,到时候也是麻烦。”
“但是车位桩不一样啊,谁规定了一个车位只能安一个桩的,只要到时候都安在车位里,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嘶……周毅认为自己猜的没错,方大状确实是想把人送进去……
不过感觉蛮爽的啊,不违法,如果对方到时候想给自己破坏,那还有可能送对方进去。
周毅点点头笑道:“方大状,好主意!”
为什么突然感觉,方大状和系统有的一拼了……
笑了一会,周毅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诶对了方大状,我们起诉对方车主要求赔付租金,是不是就得让对方挪车啊,那样的话万一要是判下来了,我们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
方大状一脸不屑道:“你啊,多读书,我们起诉只要钱不就行了,诉求里面没有挪车,那法院闲着没事干了给你判这个。”
“顶多到时候调解会提到,而在判决里,我们起诉的目的是什么,他们判决的就是什么,不会有其他内容,放宽心吧。”
这样啊,周毅点点头,那就放心了。
接下来就是按照惯例的交换证据……主要是在周毅表明自己在拍摄的情况下,对方依旧承认在这里停了一年的录音录像。
而且不止一次。
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否则,按照方大状所说,就这样也得看法院的裁判,因为按照正常来说,你得证明哪天对方停在你的车位上,才可以算租金……
而一年的时间里,你能证明的有几天,就算有物业的监控,那也顶多一个月。
所以要综合所有的证据,这才足够,不然的话,很容易出现一种情况,你起诉要一年的租金,结果法院计算之后发现,只有五天能够证明……
那么好了,酌情给你按照十天来算,就算一天五十块,也才五百而已……
起诉,真的不是一句话的事。
交换完证据,周毅按照方大状的提示,打算先去买车位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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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桩这个。。属于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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