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书网>万道长途 > 正文 第四十章 路中
        山高水长,绿树葱葱。

        李启背着一个大背篓,心疼的掂量着自己的钱袋。

        九百九十二钱,现在只剩二百三十一钱了。

        而换来的,就是身上这个大背篓。

        里面有很多东西。

        这个大背篓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纸,耐储藏的米粑粑,还有一些咸肉干。

        一张大帆布,野外能合起来变成大号包袱装东西,卷起来就是趁手的短绳,也能用来当被子盖,还耐磨防火。

        两把柴刀,一小块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时候起码有点利器,还能用来砍挡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烧火。

        一些火折子,两块打火石,不必多说,生火用,平时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时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还有金疮药,除虫药,一些必备药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锅铲,农具的铁头什么的,带这些是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卖掉一些回血。

        穷啊,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总而言之,李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以应付之后的远行。

        而且,他斥巨资,花了整整六十钱,给沈水碧换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带纱巾,带镂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画风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个马上要被抢了的冤大头。

        所以给她换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现在看起来,就只是个俏丽的村姑而已。

        虽然有点过于俏丽了,正常村民哪里养的出这种美人?

        毕竟,普通乡村或者和李启一样的帮派成员,家里的女性成员,就算天生丽质,长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劳作和操持家计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从小便每日洗衣做饭,舂米砍柴,什么天生丽质的人,从小这样长大,都会变成农妇模样,一个个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说实话,李启这个阶层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这种妻子。

        因为她们熟悉各类事务,做事麻利,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还能下地干农活或者帮衬丈夫做重体力活,是维持家里生计的一把好手,过日子就得需要这样的老婆。

        若真是养了个皮肤嫩滑,身材娇小,习性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在家里,就算她不给你添乱,但单单是不能做活儿这一点,就能让家庭不堪重负。

        养不起啊。

        如果她愿意为丈夫分担,那么最多干两年的活儿,她也会和其他农妇一样,变得膀大腰圆,美丽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无所谓了,毕竟,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不能算普通人,应该罩得住,只要别那么显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启看向旁边一身轻装,一点行李都不带,无忧无虑,像是郊游一样在带路的沈水碧。

        这让他想起了启程时候的对话。

        那时候,李启问道:“沈姑娘,你是怎么确定方向的?罗浮娘娘是在哪儿呢?”

        “感觉呗~,我从小就在娘娘的身边,娘娘在哪儿,我一睁眼就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

        老实说,李启只觉得非常不靠谱。

        但没办法,这是个有牛鬼蛇神的世界,搞不好真的有用。

        那……一场既不知道目的地,也无法安排行程的旅行,就这么开始了。

        两人一路行走,李启背着个大背篓,里面是两人所有的行李,而沈水碧什么都没有带,穿着新衣服,两手空空,就这么往前走着。

        李启最开始还很质疑她这样的做法。

        但走了两天之后,李启才发现,对方好像真的不需要行李。

        沈水碧居然可以身不染尘,哪怕在野外行走也根本不会脏,既不出汗,也没有异味,哪怕是摔倒了,摔的灰头土脸,她苦着脸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灰尘也会自然的从她身上滑落,根本不会黏在皮肤上。

        除此之外,她还不用吃东西!

        是的,据她自己所说,自己是天生异种,不是寻常成精的妖物,所以不需要吃普通的食物,只需要餐风饮露,吸食不同的气就可以了。

        正因为如此,她也不用排泄,不用流汗,如果她想的话,甚至都可以不用呼吸,只不过呼吸对她来说是进食的手段而已。

        不用洗澡,不会流汗,永远干净,永远美丽。

        这他妈的……二次元美少女啊?

        这么省事的吗?

        总而言之,带上这玩意儿上路,根本就没有任何后勤上的压力,她自己也会走,还跑的挺快。

        挺好,挺好。

        两个人,一路在荒山野岭里跋涉了三天。

        这一天,中午时分,李启需要休息一下,做点午饭,补充体力,顺便歇歇脚。

        沈水碧也很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不吃饭不洗澡也能香喷喷的一直有活力,所以耐心的在旁边等着。

        三天的相处,两个人已经没有那么生疏了,只是沈水碧平时没什么话,话题基本都是李启为了路上解闷主动挑起的,所以此刻李启去打水做饭了,她也就闷着不说话,望向远处。

        她没有骗李启,她真的不知道娘娘在什么地方,但是小兔子确实可以隐隐约约感知到娘娘的方位。

        只是……走了三天了,她却没有感觉到距离有拉近多少。

        这个意思就是,这三天走的距离,其实和娘娘的距离比起来,根本什么都不算。

        她没有告诉李启这点,因为她害怕这么说了,李启就不愿意和她一起去找娘娘了。

        因为他走山路非常的辛苦,和自己不一样。

        这三天走了两百多里,但如果想找到娘娘的话,估计得走上上万里。

        娘娘不转移位置的话,可能得走上一年半载的。

        “唉……”她叹了口气,这个速度的话,要走上好久啊。

        要是有马就好了。

        可惜李启很穷,买不起,一匹马也得二三十金,虽然沈水碧觉得没多贵,但李启肯定拿不出来。

        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突然站了起来。

        前面……有马的嘶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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