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书网>山河英雄志 > 正文 本书政制之引题
        东周数百年,天子式微,礼崩乐坏。【全文字阅读.】

        秦亡之后,废封建、置郡县,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进程。

        血统与政统合而为一的局面已经结束,一个平民也可以凭借时势将具有神圣来历的第一家族取而代之。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却是始于汉朝的董仲舒。

        董仲舒最终成为几乎所有春秋时期思想资源的集大成者,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的精华熔为一炉。然后罢黜百家,慢慢将儒家之道,根植到包括皇帝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大脑里。

        儒家之道为“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打下了最为显要的地基。

        汉观秦朝灭亡,为了使皇权官僚政体摆脱秦朝的覆灭悲剧,而居然坐大,成为梦寐以求的“千年王国”,对“皇权[***]主义”进行了一系改革,这一过程中出现“君主立宪”的味道,而两千余年来,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没有走出“君主立宪”的影子。

        倘若仅仅在于[***]加上以德治国,是不够的。

        在我们常常一言以蔽之的”[***]主义”的批语下面,观察历史的人自当看见,绝对的[***]在历史上,正如绝对的明煮,都是不曾有过的。

        年少时我曾天真的以为,皇帝想杀谁就杀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看到美女就娶(这点好像不难实现,也是我最羡慕的)。后来看历史,远远不是那么回事。不然万历皇帝就不会在朝臣面前罢工二十年了(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说中国的传统是[***]主义,不过相对于欧洲而言。

        董仲舒在皇权[***]主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两千年不变的前提下,精尽人亡,完成了儒家对于皇权官僚体制的君主立宪。

        君主立宪制的总纲:“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

        君权神授论,使这一皇权官僚体制中的统治权变得至高无上,皇帝成为九五之尊,上天的儿子,和大祭司,从此君为臣纲,这些都是“屈民而伸君”的内容,然而第二个问题“屈君而伸天”则道出“君主立宪制”的精义。

        君主立宪初期往往是利用宪法制约君主,中国封建宪法存在于天,于道。

        儒家对“自然法”的“天”,进行了神秘主义的诠释。在下述几个方面构成了对于君权的事实上的限制:

        第一、     天人感应论。

        第二、     三统循环论

        第三、     灾异论

        第四、     三纲五常论

        第五、     两权分离论

        君权神授论一方面树立了君王的绝对权威,一方面又在君王的脑门之上高悬了一个大象无形、大音无声的“天”。

        由于可以看到中国并非没有所谓的“君主立宪制”

        在《新宋》及《明》中设想的政制度也没有现实的基础,虽然我与许多人一样爱看这两本书。黄仁宇说过,中国“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

        废封建、置郡县,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进程。

        宗法家族的势力范围却一直没有缩小。

        秦汉中央集权之后,官僚集团失去了封建制下的经济实力和地方自治(这是拙作《山河英雄志》当前的努力方向,却颇为众多读者诟病),但在民间社会,却凭借宗法家族的实力形成了与政治国家的对恃。

        在现代社会属于公共权力范围的事务,有相当大一部分留在了家族内部,没有让渡给皇帝。

        政治国家虽然不断在政权下移,但始终没有能够到达县城以下,中央集权、君主集权横行天下的时候,事实上的地方自治程度一直相当的高。

        中国封建社会事实一直存在着三种主要形式的权力模式:政权(皇权)、族权(地方自治权)、和夫权(私法空间),颇有三权分立的意味。

        然而两千年的封建时期,皇权一直无法对两种权力进行有限的扩张。比如宗族内的司法权是宋明资本萌芽的一大阻力。因为“家父权”的存在,中国古代社会,个人往往以在家族内部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而非以公民的身分,自然没有家族成员财产私有化一说。

        大量的个人权利和大量的财产被“家族审判”所限制着,而无法转移到了公共法庭的管辖之内。

        皇权虽然在国家事务上拥有无上的权威,却进入不了私人事务的领域,所以无法形成“私法”。

        虽然宋朝开始了对于家族内部司法权的干预,比如禁止血亲复仇和祠堂审判,但是一直到清末,家族内的司法权其实一直在司法实践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君主立宪制”到了后期常常以“虚君议会制”的形式出现,然而董仲舒在两千年前就洞察其中一切。

        中国封建时期,君权一直光辉夺目,所以相对于君权的“相权”却不得不议。

        董仲舒言“君臣离合”,君王取法于”天”,人臣取法于”地”。取法于天者,就要“高其位”、“藏其形”,取法于地者,则要“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君臣各守其道,谓之“离”,君臣相互配合,谓之“合”。

        “君臣离合”就是实行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将皇帝高高扔在宝座上,国家大事的管理交给职业人士,由并不称职的儒生组成管理层。

        “君主立宪”意味的轻重在技术上取决于各个时期“相权”的强弱,也可以说,“君主立宪”的技术与现实体现就是与皇帝相对应的官僚体系。

        中国封建史宏观上可以说是君权与相权争斗史。当然君权可以凭借的资源太多,相权往往被打得落花流水。而相权极度薄弱之及,却是社会动荡不堪的时候。

        提及这个原因不得不说一说君权如何侵夺相权的。

        君权侵夺相权,借助有三:宗族藩屏、太监当道、外戚横行,这么一说,诸位应当明白一二了。皇帝无法事事亲为,管理国家事务,不借助职业管理层(官僚体系)只得让不借助亲兄弟、亲子侄、只有依靠身边的太监,或者娘舅、表哥来治理国家。如此一事,庞大繁冗的国家体系就让皇帝人为推到崩溃的边缘。

        但是在宋朝,并无外戚、宗族、太监之祸,其实那段时期,正如《新宋》所描述的那样,正是“君主立宪”意味最浓重的时期。王安石变法,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力度,实质上可以看作国家权政对宗族权的大规模扩张。虽然说,从汉朝以来,就注定王安石不会成功,但是他的这种努力使有中国社会有一次转向的可能,非是《新宋》说的那么不堪。

        但是宋朝为何会衰败至厮,让人心痛呢。

        读宋太祖事,常生感触,常言天再假其十余载寿数,宋朝便不会是这般结局。后来,细思之下,那也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宋代的“君主立宪”缺乏一个很重要因素,这大概也是“君主立宪”永远不会成功的原因。

        门阀。

        隋唐以来,门阀衰亡,使得门阀政治从唐后期就成为历史名词。

        君权神授、相权君授,以不称职儒生所构成的官僚体制来制约君权总是有先天缺陷的,在这种情形下,中国的强大只能依赖于皇帝个人的素质。

        当然这极为苛求了,如果让我娶到颜如范冰冰之流的老婆,让我五点就起床、不听老婆话、不照顾点小舅子,简直就是不可能。

        李世民之流简直就是异数,并且唐初也能看到门阀政治的影子。

        门阀政治的盛时正是历史最黑暗的两晋、南北朝,所以对门阀政治都没有什么好感。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门阀是“君主立宪”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只是要控制好度,让门阀参与官僚体系而非控制官僚体系。

        门阀从隋唐逐渐消亡,在唐初时恰好达到那个度,使得君权、相权达到一种完美的平衡,老天,功劳都让李世民一人得去了。

        如果不能将君权世俗化(不让皇帝做上帝的儿子),相权的结构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特别是一个少数人得到教育的时代,相权结构的稳定,意味着“君主立宪”的现实意义,社会也就相对的稳定。当然对相权的结构、宗法制度还有许多问题要得到解决,一起来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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