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书网>独游 > 正文 第十六章 人死了会怎样
    没有人说得清“死亡”是什么。

        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一个生物,一旦失去了生命,不再生长、不再行动、不再思考、不再受到至高神达瑞摩斯的看顾和祝福,这个时候,它就得到了“死亡”。

        可是如果你仔细思考,就会发现一切都不像看上去那般理所当然。一个人死,可他的躯体明明还在那里。他的毛发、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骨骼……这一切没有丝毫的减少,他还是他,从最根本的物质组成上来说,和活着的他没有任何不同。

        可是为什么呢?他如此的安然静默,仿佛他生存时所遭遇的一切忧烦与快乐,此时都与他无关了。

        关于死亡,每个人都可以提出无数的问题,它们听起来似乎是幼稚可笑的,可是一旦你愿意思考,就会发现它们深邃如海底的沟壑,会将你的思考吸往一个永无止境的黑洞:

        死亡是什么?死是什么感觉?死亡有颜色么?死亡有形状么?如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死去的我还是“我”么?如果死了我就不再是“我”,那活着的我又是什么呢?在我活着的时候,我是存在的么?死后我还会继续存在么?如果我的生命确定无疑,而死亡又意味着我的不复存在,那为什么仅仅是一种生命状态的改变,就会彻底推翻我哲学意义上绝对的“存在”呢……

        死亡,这似乎不是肉体的事,而是灵魂的事。

        每个生物都是有灵魂的,我们都知道,因为当它们死亡时所散发出来的灵魂我们都看得到。可是死亡,到底意味着灵魂的消散,又或是意味着灵魂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去呢?

        长弓射日的尸体就在我的脚前,这让我无法克制地自责。我禁不住胡思乱想:如果说杀死对手可以获取对方的灵魂,那么强盗首领里达第斯是不是也将我们这个矮人伙伴的灵魂夺到了手中?可是我们又杀死了他,那又是否意味着他的灵魂此时正在我们的体内?

        想到他会与我们同在,我的心绪略略好了一些。

        但又为什么?在我的灵魂深处,一点也感受不到这个粗犷矮人狂放的特质呢?

        正在我多愁善感的时刻,长三角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多谢你啦。要不是你,我肯定也得玩完。”

        我知道,他的感谢是发自内心的,可这话在我听起来却总觉得有些刺耳。其实我们都知道,事情原本不用变成这样的,如果我可以……

        “我……其实应该能挡住他的……”我有些讷讷地回答道。

        “别傻了……”弦歌雅意也凑过来劝我,“……谁知道这家伙会恐惧咆哮?而且长弓那家伙也是昏了头了,手里那么多药水也不知道多灌两瓶,操作实在是太烂了……”

        “就是就是,弦歌雅意说得对……”长三角随声附和道,然后扳着精灵游侠的肩膀转了个圈,“……另外,这些话你别冲着我说,我是长三角,战士在你背后。”

        尽管我早就知道涉空者们对于死亡的态度非常淡薄,但我还是无法适应他们用如此轻松的态度面对一个冒险伙伴的离去。

        “长弓……你怎么说死就死了啊长弓……为什么偏偏死的是你这个牧师啊……这让我怎么舍得啊……”让我没想到的是,对于矮人牧师的死,女魔法师妃茵居然是最为痛惜的人。她伏在长弓射日的尸体上,用力摇晃着他的衣领,看上去无比悲痛,欲哭无泪,仿佛完全无法接受他死亡的音信似的。

        这让我对这个女孩的看法有了不小的改观。或许在她看似冷酷强硬、贪婪势利的外表之下,仍然埋藏着一颗温柔善良的心吧。

        “……我的蝙蝠翅膀和鬣狗皮还在你的背包里啊……这能卖不少钱哟……你就不能先把东西给我再死吗……”

        呃,关于妃茵“本性温柔”的种种言论,看来我应该再重新思考一下。

        正当我因为为长弓射日的死亡沉浸在极度伤怀的情绪中不能自拔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呻吟忽然传进了我耳鼓中……

        “哎哟……妃茵大小姐,你再这样摇晃我的骨头可都要碎了……就算你想谋杀,也等我把包里的东西还给你之后再说吧……”

        怎么可能?!

        我诧异地转过身来,发现正被妃茵捏在手中像个玩偶娃娃一样被用力摇晃着的矮人牧师的尸体幽幽睁开了眼睛。他脖子上的那道致命伤痕已经消失了,不止如此,他身上的其他伤痕也都全部消失了。他现在看起来面色红润,脸上洋溢着生命的光泽,和刚才那副死气沉沉的模样完全不同。

        “怎么回事?”没等我发问,长三角已经奇怪地叫了起来。不过看上去,他所关心的问题似乎和我并不怎么一致。

        “你怎么这么快就复活了?”对于长弓射日的复生,半兽人游荡者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欣喜和惊诧。他似乎对死而复生这种事情并不陌生,只是奇怪于他复活的速度而已。

        “是啊……”弦歌雅意也只是觉得稍有一些诧异而已,“……复活点不是在城里吗?凭你那两条小短腿,要蹦达过来怎么也得十来分钟吧?我们都打算先溜了,万一这里的怪再刷出来我们可对付不了了。”

        长弓射日有些得意地昂起了脑袋,似乎带着几分轻蔑地看着发问的两个同伴:“没经验了吧,一看就知道是没死过几次的菜鸟。告诉你们,半山腰就有一个墓地,我直接就在那里变成灵魂状态了……”他看起来气色还不错,神智也还算清醒,这让我暂时缓解了长弓射日“诈尸”的判断。

        “呸,死得多有什么好得意的?”长三角与弦歌雅意不约而同地伸出双手,拇指和食指叉开,冲着长弓射日比划了一下。这个动作或许隐含着十分深刻的寓意,这就是我所不清楚的了。

        长弓射日并没有理会他们俩的态度,他形象颇为不雅地吞了一口唾沫,接着说道:“我发现墓地里的死神妹妹还是很靓的,要不是我多看了两眼,复活得说不定还能更快些。”

        “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老是主动找死的吧,真变态!”长三角一脸的藐视。

        “恋尸癖!”弦歌雅意的定义更加言简意赅。

        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多少了解了一些关于“死亡”的事情。似乎当一个人死亡之后,他的灵魂就会出现在附近的墓地中。而当他的灵魂再次找到自己的尸体,这个人就可以再次复活。这或许就是这些涉空者们漠视死亡、甚至嘲笑死者的原因吧,因为死亡只是暂时的,而生命将会永恒。

        这和我意识中的死亡好像完全不一样,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死亡是唯一的、绝对的、无法逆转的。不知是谁在我的头脑中灌输了这样的认识,我暂时还无法亲身验证它的正确与否,因为直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来没有死过——而且也没有这样的打算。不过从我目睹长弓射日的复活的情况来看,这种认识或许是错误的。

        另外一个新消息是:死神居然是个女性,而且年轻漂亮。对于那些畏惧死亡的人们来说,这或许是个让人欢欣鼓舞的好消息……

        “别啰唆了,快点把尸体身上的东西都翻出来!”对于男人之间的对话,魔法师妃茵一点也不感兴趣。收集战利品的的狂热不可遏止地重新控制住了我们美丽的施法者,在她的驱使下,我们恪尽职守地翻遍了剑齿强盗们身上的每一个衣兜。即便如此女魔法师仍然不是非常满意,她有些惋惜地说道:

        “要是人皮也能剥下来卖就好了……”

        就像我很早以前就曾经诧异过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从剑齿强盗首领里达第斯的尸体上捡到了一颗他的人头。我不知道这个残暴的匪徒为什么要成天揣着一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脑袋,但这个古怪的习惯却帮了我们的大忙,让我们都能完成讨伐强盗的任务——不久之后我才知道,有这种类似的好习惯的人还真不少。

        最后,我们都站到了墙角的一口大箱子的边上。这是一口做工精细的樟木箱,就放在房间西南方向的角落中。原本强盗首领里达第斯一直站在它的前面,让人很难发现。不过现在,它显然是这个房间里最惹眼的东西了。

        长三角仔细地敲了敲箱子的四壁,在确定箱子上没有任何机关陷阱之后,他轻轻打开了木箱。

        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除了几枚金币、两三瓶药水、一小叠布匹和几块干面包之外,还有一柄剑。

        这是一柄造型奇特的武器,比起我刚刚失去的那把长剑,它的剑刃更窄更利,刃口处闪烁着让人畏惧的寒光,剑刃中间的血槽里镌刻着一些朴素但细腻的花纹。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在它剑刃锋利的两端,并不是普通长剑那样锋利而平滑的刃口,而是带着两排细小的、向剑柄一侧倾斜的锯齿。这个险恶的设计让它在刺进对手身体的时候不会受到任何妨碍,但在向外反抽的时候却会残忍地咬噬和撕扯伤口,制造出更大的伤害。

        这柄剑有一个凶狠的名字:剑齿撕裂者,攻击+15,敏捷+3,有百分之三十的机会造成撕裂效果,每秒造成10—15点生命的伤害,持续九秒。

        “啊,好漂亮的剑!”妃茵一看见这把剑,立刻两眼放光,把它拿在手里左看右看。她先看了看这柄剑的属性,“属性不错……”又看了看剑刃和剑柄上的花纹,“……看上去也挺漂亮……”然后用她那双白皙瘦弱的手笨拙地挽了一个剑花,“……拿在手里一定很帅……”

        最后,她以十分笃定地口吻对这柄剑做出了简单精辟的评价:“……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弦歌雅意他们的脸上都显得有些尴尬,其中脸红得尤其厉害的是身体胖大的半兽人游荡者长三角。他有些不安地看了看我,轻咳了一声:“咳……那个……妃茵……”

        “怎么了啊?”女魔法师仍然在把玩着手中的长剑,眼睛里放射出金子般的光芒。

        “这把剑应该给杰夫吧,他是我们中唯一的一个战士,本来就是用剑的,而且……”说到这里,长三角有些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而且为了救我,他把自己的剑也毁了。我觉得应该赔给他一件武器才对吧。”

        妃茵冲他翻了翻白眼,好像被小瞧了似的有些羞恼:“我本来就是要给他的呀,你以为我真的那么贪财吗?太瞧不起人了。”

        “那就太好了。”长三角放心地松了一口气,伸出手来想要接过长剑:

        “……你……你不是说要送给杰夫的吗?干嘛要……抓得那么紧啊……”

        “我哪里有……抓得紧,我只是想……再好好看看它而已……”

        “好啦,你也看够了,就松手吧……”

        “让我再看一眼,就一眼……啊……”

        随着妃茵的一声惊呼,这场争夺长剑控制权的拉锯战最终以长三角的胜出而告终。他不理身后妃茵赌气地敲打,把剑硬塞到我的手中:

        “拿着,正好你差不多也该换武器了……”他说道,然后警惕地向后看了一眼,连忙叮嘱我说,“……要是这个丫头向你借来看看,你可千万别借给她……”

        “讨厌,你这个胖子,我哪有这么没出息!”眼看宝剑夺还无望,女魔法师羞恼地抗议道。不过,在貌似慷慨地说完这句话之后,她还是忍不住眼巴巴地看着我手里的长剑,那惋惜的表情异常可爱,和她气势汹汹地骂人的时候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把剑可是我送给你的,不是那个胖子哦……”她坚持地强调到。听了她的话,长三角苦笑一声,并没有反驳。

        “……还有,你要珍惜地用、爱护地用,要经常修理,不能把它弄坏了,更不许像刚才一样把它扔出去哟……”

        尽管她的嘱咐有些多余,但我还是点头应允了。对于一个战士来说,一把好的武器对他的帮助是难以估量的。我可不是那种把昂贵的武器满地乱扔的败家子。

        “……还有还有……要是等到你级别高了,要换武器的时候,能不能把这把剑卖了,然后再把钱寄给我……”

        “妃茵!”一旁的长三角发出精神崩溃的叫声:

        “……就算你掉到钱眼里也要适可而止啊!”

        我们把强盗首领的脑袋送到治安官杰拉德先生的面前,每个人都从他手中换取了三十枚银币和一枚能够加快生命力恢复速度的“活力戒指”。拿到奖赏,妃茵直嚷嚷他太小气,甚至想要冲上去把杰拉德脖子上的挂坠扯下来——当然,长三角和弦歌雅意及时地拉住了她。

        在附近的杂货店里,妃茵卖掉了我们这一路上收集到的大部分战利品,只留下了一些药剂和我们练习职业技能所需的物品。虽然像蝙蝠翅膀、野狗眼珠之类的东西不怎么值钱,但积攒得多了居然也成了一笔不小的财富。这些东西我们一共卖了三枚金币还多,连同在强盗身上搜刮来的和最后在强盗首领的箱子里发现的,居然一共凑到了差不多十枚。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妃茵居然把这些钱十分公允地分还给了我们,就连一个铜子也没有多拿。弦歌雅意嫌麻烦,提议把零头都留给妃茵,结果被她坚决拒绝了,还狠狠地被教训了一顿,又被在无限期的未来里敲诈了一根法杖——我不知道这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兑现。

        当长三角告诉我弦歌雅意已经向妃茵背负了上百笔债务,其中不乏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器装备时,回过头再看这个精灵游侠毫不迟疑满口答应的样子,我有些明白“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是什么意思了。

        尽管在一路上妃茵都表现出了对金钱狂热的追求,但是我觉得,她其实并不是一个贪财的女孩。有些时候,在一些细节上,她的表现和决定与这种性格几乎完全相反,而且这个时候的她显得更真实、更自然。只不过,她似乎更热衷于扮演一个这样的角色,用这种方式和朋友们相处。这样会让她觉得轻松,也让别人在和她相处的时候感到快乐。

        这种古怪的感觉也适用于其他的人:长弓射日未必就是一个嗜好杀戮的家伙,弦歌雅意也不一定像他看上去那么软弱,长三角更不是一个喜欢在别人背后出现的凶手。他们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们乐意。他们喜欢用这种方式与人交流,在相互抨击和揭短中消除隔阂。

        有人说,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带着虚伪的面具。但是我觉得,带着一面像他们这样友善而又风趣的面具,未必就是一件坏事。

        交还了任务、结束了分赃,他们相约去城外捕猎升级。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们。就在前几天,我还在为凑不齐炼金术的学费而苦恼,可是就在半天的时间里,我就成了一个怀揣两个金币三十七个银币的“有钱人”。趁着这个机会,我想先开始这项生活技能的学习再说。

        我再次来到炼金术士埃奇威尔的家中,向他提出学习炼金术的要求。

        “一枚金币九十枚银币。”他刻板地保守着学费的底价。

        我把钱交到他的手里,钱币易手时发出清脆的“哗啦”声,我觉得这听起来就像是我心碎的声音一样。

        这可是一大笔钱!

        交完了学费,一个摸遍全身只剩下四十七枚银币的穷光蛋开始接受了他的第一节炼金术课程……

        (按理说,以这部小说的知名度,给别人打广告——尤其还是一部大热书的广告——实在是个笑话,但还是推荐一下吧:叶忘神的《神之手》。这是一部关于“帝国时代”游戏竞技的小说,据可靠内部小道消息透露,叶忘神此人是此道高手,甚至有可能曾经是帝国时代的职业电竞选手。这种人对于像小弦子这样大鼠一挥、往人堆里一扔为主流操作的超级外行来说,的确不啻于火星来客般稀有。负责地告诉大家,此书有门槛,起码像我这样的超级大菜鸟有很多地方是看不大明白滴,但这并不会使阅读受阻(凡是不明白的地方你只需要知道这是“很牛叉很牛叉的战术”就可以了),更可以看出此人对帝国时代游戏的深刻理解和深厚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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