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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分帖经、杂文、策论三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共录五十人,分甲、乙两等,前十名为甲等。

        卯时一刻,贡院开门,数千名考生依次接受初查,鱼贯入场,在四名执灯小童的带领下分别进入四个考场,又在门口再次接受军士的搜身检查后方才最后进入考场,按考引(即准考证)寻到自己的位子,这次考试除考引外,考生任何一物都不准带入,笔、墨、特用纸张等都由考场提供,头两场各考一天,第三场策论需考两天,过夜的棉被也由考场提供,每名考生都被隔开,各占一席之地。

        要求通三经以上,通五经者为上上《孝经》和《论语》为必选;大经的《礼记》《左传》可选一,也可都选;中经的《诗经》《周礼》和《仪礼》可选一经或二经;小经的《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可选一经,按指定段落默写,这一方面即可考记忆,又可考书法。一天里可休息三次,有人会送来饭食和清水,要入厕的,也有人专门引导并监视。黄昏时分,开始有考生交卷,只要拉动身边的小铃、就会有两人过来糊名,将考卷放入专用匣内,并收走一切物什,考生即可离开。

        右图是四川南充市阆中贡院。至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历代王朝都在这里设置郡、州、府、道。三国时期名将张飞镇守阆中达七年之久。

        清代考棚在城内学道街、清嘉靖年间重建、原由山门、廊道、考房、大殿、二殿、后殿和考生宿房组成。

        现存有卷棚式廊道,纵横共长50多米,廊道两旁的木栏上带有飞仙椅。左右有两排考室,各室相隔,饰以雕花。至今保护较好,是全国仅存的两处考棚之一。

        清代考棚,是川北道贡院的俗称。科举制度是封建王朝分科考试选拔文武官员后备人才的一钟制度。明清时,阆中代行四川临时省会10年,在这里共举行乡试四科。省会迁徙后,阆中贡院考棚又作县试、府试场所至废除科举制度。

        院试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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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童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茂才)或相公。

        ?院试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也叫章试。各地考生在县或府里参加考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茂才)或相公。清由各省学政(清初顺天、江南、浙江称学政,其余称学道;后改以任职者原官的高下,分称学政、学道,雍正时废学道,开始一律称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因为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又沿袭旧名学道,亦称道试。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一般为省城,亦有例外者,如顺天学政驻通州)考试就近的府、县。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考场:学政巡回案临考场(府、县)

        主考人:各省学政

        参加者:童生(儒生)

        中者名称:生员(秀才)

        日期:三年之内两次

        第一名:案首

        乡试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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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发展历史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公元605年(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1905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宋朝《科举考试图》

        宋朝《科举考试图》

        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国子监

        国子监

        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乡试由天子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括未仕者和官会试榜

        会试榜

        员未入流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原则上包括州府县学中经过科考名列第一、二等级的生员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实际上凡经过科考,录科、录遗合格的考生均可以应试。但有过失而罢黜的官吏、街头艺人、妓院之人、父母丧事未满三年的,均不准应试,

        折叠编辑本段考试安排

        折叠时间

        因为乡试多在八月举行,故又称为秋试、秋闱。科举考试中的常科是定期举行的,除非贡院

        贡院

        国家发生重大事件,一般考试时间不会变动。所以不需要预先发放通知,到时全国考生自动做好应试的准备。若遇朝廷寿诞、登基等庆典活动,还会临时加科称做恩科。主持考试的正副主考官由中央委派并由当地的政府官员组成临时机构进行主持活动。初六日考官们入闱,先举行入帘上马宴,凡内外帘官都要赴宴。宴毕,内帘官进入后堂内帘之处所,监试官封门,内外帘官不相往来,内帘官除批阅试卷外不能与闻他事。考试共分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即初八,初十、十四日进场,考试后一日出场。

        折叠地点

        各省多在城东南建立贡院,作为乡试的考场,大门正中悬挂“贡院“二字大匾。

        折叠场地

        考棚又叫“号房“是一间一间的,作为专供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考场“兼“宿乡试考生休息雕像

        乡试考生休息雕像

        舍“。科举考试是考生每人一个单间。贡院里的监考很严,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夹带“。当考生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考棚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一枝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用来做饭。考生考试期间与外界隔绝,吃饭问题得自己解决。监考官,只管考试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一概不问。

        折叠内容

        乡试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主持乡试,考江南贡院乡试雕像

        江南贡院乡试雕像

        试主要考《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各朝所试科目有所不同。各省的学政是不能主持乡试的,学政负责主持院试,选拔秀才,并督察府、县的学官。

        例定:八月初九为第一场,试以《论语》一文、《中庸》一文或《大学》一文、《孟子》一文,五言八韵诗一首,经义四首,初场的3道四书题每道都要写200字以上,4道经义题则需要写300字以上。十二日为第二场,试以五经一道,并试诏、判、表、诰一道,议论文要求300字以上,以后又有变通。十五日为第三场,试以5道时务策即结合经学理论对当时的时事政务发表议论或者见解。从考试的内容上可以看出,儒家经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核心内容。

        折叠编辑本段结果影响

        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乡试是科举制在省区范围内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会试、御试的必要阶梯,还在内容、规则、程序等方面做了很好的前期准备。光绪二十九年恩科山东乡试题目

        光绪二十九年恩科山东乡试题目

        折叠编辑本段轶事典故

        折叠舞弊

        舞弊轶事

        道光十五年(1835年),经宗人府会同刑部审明,已革举人叶卓桂系科场舞弊。奏报后,皇帝下旨:“叶卓桂着发往近边充军“。

        道光十七年(1837年)丁酉科乡试结束后,江西巡抚、监临裕泰奏报生员李葆光等对举人黄佑祥抄袭旧文“联名“揭发。道光帝于是谕内阁:“江西本年乡试,都昌县中试第十名举人黄佑祥,头场首艺,抄袭旧文幸中,难保无怀挟传递情弊。至生员李葆光,事不干己,辄隐匿本名,并改注宋鸿文等籍贯,联名具控,显系挟嫌图诈,俱应彻底严究。“

        舞弊后果

        士子作弊一旦被发现就是灭顶之灾,不但会被革职,甚至还有发配充军的危险。

        折叠轶事

        《范进中举》:范进原先是一个穷书生,遭到了街坊四邻以及自己老丈人胡屠户的讥笑嘲讽。为了考取功名不惜让自己的妻子母亲饿着肚子,终于,在范进的努力下考到了举人,让大家刮目相看,但是因为不相信这个令人兴奋得消息。范进竟然神经错乱疯了起来,最终被胡屠户一巴掌打醒,恢复正常。

        折叠编辑本段评价

        乡试是中国科举史上各级考试中最迟出现的一级考试,也是竞争最为激烈的一级考试,而且还是最早退出历史舞台的一级考试。乡试是各省人文教育活动的重大事件,对区域政治、文化、教育、民风等许多方面都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末科乡试的考试内容已脱离了八股取士的格局,改为讲求经世致用。尽管科举制已进行了旷古未有的改革,从考试的内容到形式都试图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但仍然无法逃避灭亡的命运。在当时科举与学堂难以协调发展的情况,最终导致了废科举兴学堂的结局。

        负面

        清代的乡试制度与明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因而科举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越来越多。清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1905年科举制最终消亡。由学校取而代之,至此,科举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正面

        在其1300多年的岁月里,它与古代的教育制度,官吏制度构成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人才制度。科举制度虽产生于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但“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精神却具有超越封建时代的特性,是中国封建社会难得的较为公平的制度。

        会试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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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是考取贡士的考试,会试就是集中全国举人会同考试之意。参加的人是举人,在乡试后第二年的春天(三月),所以又叫“春闱”或“礼闱”。乡试后第二年各地举人汇集京师应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内容与乡试相同,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举人取得“贡士”资格后,方可参加殿试。殿试是天子亲策于廷,被视为“抡才大典”。

        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折叠编辑本段名词解释

        会试,会试朱卷

        会试朱卷

        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名目之一。所谓会试者,共会一处,比试科艺。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

        金代凡府试中选者可参与会试。泰和二年(1202)定,策论三人取一,词赋经义五人取一。

        元代乡试取300人,三分之一可参与会试,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占四分之一。

        考试内容重经义,轻诗赋。明清各省乡试中式的举人,于次年二月(清乾隆以后改在三月)入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考试。以往各届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与国子监的监生也可一同应试。

        因考试在春天,又称春试或春闱。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也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

        折叠编辑本段录取人数

        会试诗

        会试诗

        会试取中者称“贡士“又称为“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录取名额不定,明代约300名左右,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清代无定额,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在雍正八年(1730),录取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公取96名。各省被录取的名额,以应试人数及省的大小、人口多寡而酌定。会试揭榜后,中式者于下月应殿试。

        折叠编辑本段考试流程

        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

        另有同考官18人(明代初为8人,以后有所增加,多时曾达20人),多由翰林充当。考试时的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等手续与乡试一样。参加会试的举子应先行复试,道远不及者,得于会试后另行复试。

        会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亦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同。

        折叠编辑本段历史变迁

        会试闱墨

        会试闱墨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乡试次年,即丑、辰、未、戌年春季,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

        考中者均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覆试、择优取为进士。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然后释褐授官。清朝规定,每逢辰、戌、丑、未年,即乡试的次年举行,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亦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考期初在二月,乾隆时改三月,亦分三场。考中者称贡士,经殿试合格后称进士。

        折叠编辑本段会试场所

        现存的会试场所保存的最完整的在南京夫子庙,每个人的考试场所十分小,叫单间。在古代这种单间叫号,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

        在进去前先搜身,每人发三根蜡烛,进去后房门马上封锁,考生就在里面答题,晚上也在里面休息。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下,考生才写出一篇篇妙笔生花的文章。

        殿试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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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从唐朝武则天时期起创立的。

        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从唐朝武则天时期起创立的。

        折叠编辑本段创立

        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这次殿试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资治通鉴》干脆抹杀了唐高宗主持的那次殿试,称殿试是武则天开创的。但成书更早的《旧唐书》记录了唐高宗的这次殿试:(显庆)四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旧唐书·高宗本纪》)

        折叠编辑本段历史发展

        晋武帝亲自诏问阮种,亲自审阅试卷提名第一是殿试的雏形,科举史上的殿试是由唐高宗首创的。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就是后世说到的“殿试“。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殿试试卷

        殿试试卷

        、清四代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

        宋开宝六年(973年),翰林学士李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宋赵恒殿试佚事

        宋赵恒殿试佚事

        。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情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录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选。张榜后,朝野大哗,李仿降职。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到了元代元顺帝,殿试划分一、二、三甲,而明清沿元制分三甲。

        折叠编辑本段程序

        在明清时,其程序大体如下:试前须复试,在紫禁城内的保和殿应试。复试毕,于四月保和殿(清代殿试之处)

        保和殿(清代殿试之处)

        二十一日应殿试,也在保和殿。殿试只考策问,应试者自黎明入,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

        殿试

        殿试

        等礼节,然后颁发策题。制策题目,清初用时务策一道,题长二、三百字,所询一二事;康熙以后,题长达五、六百字,甚至千字左右。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由读卷大臣密议八条中圈出四道为题。策文不限长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馆阁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从某种角度来看,书法往往比文章重要。殿试只一天,日暮交卷,经受卷、掌卷、弥封等官收存。至阅卷日,分交读卷官8人,每人一桌,轮流传阅,各加“○“、“△“、“\“、“1“、“ד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而后就所有卷中,选○最多的十本进呈皇帝,钦定御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为状元、榜眼、探花,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一,称“进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人,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二。最后由填榜官填写发榜。一甲三人立即授职殿试的策卷

        殿试的策卷

        ,状元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进士如欲授职入官,还要在保和殿再经朝考次,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即俗称的“点翰林“,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赴外地任职。《明熹宗实录卷》:“天启二年三月(十四日)庚戌,以廷试天下贡士,命……通政使司左通政袁可立、大理寺左寺丞郭尚宾充读卷官。“

        折叠编辑本段结果

        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通过者分别称为:

        童生→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朱九江殿试卷

        朱九江殿试卷

        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

        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古代中国科举制度中,殿试中进士第一、二、三名(状元、榜眼、探花)的合称,又称“三鼎甲”。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后引申将各种比赛的前三名称为“三甲”。

        三甲是指在殿试中产生的甲榜中的三个等级。

        一甲三人广为人熟知,就是状元探花榜眼,称为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称为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称为赐同进士出身。

        庶吉士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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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庶吉士,亦称庶常。其名称源自《书经·立政》篇中“庶常吉士“之意。是中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通过科举考试中进士的人当中选择有潜质者担任,为皇帝近臣,负责起草诏书,有为皇帝讲解经籍等责,是为明内阁辅臣的重要来源之一。

        简要介绍

        官名。亦称庶常,名称源自《书经·立政》篇中“庶常吉士”之意;明洪武初年,选进士于六部诸司及翰林院之下观政。翰林院之下者称庶吉士,六部之下者称观政进士。

        相关信息

        永乐二年(1404)始专隶于翰林院,选进士之长于文学及书法者充任。是中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科举进士中选择有潜质者担任,目的是让他们可以先在翰林院内学习,之后再授各种官职。情况有如今天的见习生或研究生。明代英宗以后惯例,科举进士一甲者授予翰林修撰、编修。另外从二甲、三甲中,选择年轻而才华出众者入翰林院任庶吉士,称为“选馆”。清雍正以后,选馆更为严格,由皇帝主持之朝考决定。庶吉士一般为期三年,期间由翰林内经验丰富者为教习,授以各种知识。三年后,在下次会试前进行考核,称“散馆”。成绩优异者留任翰林,授编修或检讨,正式成为翰林,称“留馆”。其他则被派往六部任主事、御史;亦有派到各地方任官。明代的翰林为政府储材之地。英宗后有惯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故此庶吉士号称“储相”,能成为庶吉士的都有机会平步青云。清朝时汉人大臣中,亦多出于翰林庶吉士。

        折叠编辑本段?著名人物

        折叠李德章

        李德章,明代永昌人,官至翰林院庶吉士,后被贬在京城负责保管珠宝玉器,在一次宫廷失火时,发现熔化的珠玉浇水凝固后具有晶莹透亮的色彩。返乡之后,他就用永昌盛产的玛瑙、玉石、琥珀等原料烧制成了“永子”。嘉靖皇帝敕令将永子列为贡品。[1]

        折叠杨廷和

        杨廷和(1459年10月15日[1]—1529年7月25日),字介夫,号石斋,汉族,四川新都人[2],明代著名政治改革家,文学家杨慎之父。历仕宪宗、孝宗、武宗、世宗四朝,为武宗、世宗两朝宰辅,权倾天下。

        杨廷和年少成名,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检讨,弘治时侍皇太子讲读。正德七年出任首辅。嘉靖三年,因“大礼议”与世宗意不合,罢归故里,后被削职为民,卒于乡。隆庆初复职,追赠太保,谥号文忠。著有《杨文忠公三录》。

        折叠张居正

        张居正(1525-1582),湖北江陵人,晚明时期著名内阁首辅,被梁启超誉为“明代唯一的大政治家”。相貌英俊,敢于做事,极其富有智略。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中进士,授庶吉士,受到当朝重臣徐阶赏识,步步高升。后于万历元年(1573年)明神宗即位后在李太后的支持下以内阁首辅身份推行考成法、一条鞭法等新政,同时加固边防,使得从正德以来积贫积弱的大明王朝焕然一新——新政使每年国库充盈大量白银。考成法提升了原本极其低下的工作效率。一条鞭法以及清丈田亩等措施有力地打击了土地兼并。在边防上,任用李成梁、戚继光、王崇古等名将,并且着力改善了与蒙古鞑靼部落的关系。但由于改革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加上张居正权高震主,引起明神宗不满1582年张居正去世后随即被明神宗抄家,剥夺官阶。

        张居正

        折叠梁清宽

        梁清宽,字敷五,直隶真定(今河北省正定县)人,清初政治人物。为清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二甲第一名进士(传胪),选庶吉士,散馆授弘文院编修,官至吏部侍郎。梁清宽为明代重臣梁梦龙曾孙。他与堂弟梁清远、梁清标皆科甲折桂,人称“一门三进士”。

        折叠何世璂

        何世璂(1666~1729),字澹庵,又字坦园,号铁山,山东新城县陈庄人。1709年(清康熙四十八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任《大清一统志》纂修官。康熙五十九年,出任山西省副主考官。后充充“圣祖实录馆”纂修官。雍正元年四月,出任江西正考官。历任浙江学政,两淮盐运使、贵州巡抚、署理直隶总督。

        折叠潘绍烈

        潘绍烈(1796一1881),字子骏,号西村,今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办事处杨家镇村人。乙酉科拔贡,戊子科举人,己丑科联捷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武英殿协修,敕封文林郎散馆。后为元氏县(今河北省)知县,随任瓯宁县(今福建省)知县,回家丁忧三年不再复出,至本县汉源书院任主讲,善书法,对境内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2]

        折叠曾国藩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初名子城,字伯函,号涤生,谥文正。出生于晚清一个地主家庭,自幼勤奋好学,6岁入塾读书。8岁能读八股文、诵五经,14岁能读《周礼》《史记》文选,同年参加长沙的童子试,成绩列为优等。父麟书,有田产,不事耕种,醉心功名,然童试17次皆不第,父设馆授徒。曾国藩幼从父学。道光十三年(1833)入县学为秀才。翌年就读于长沙岳麓书院,同年中举人。此后赴京会试,一再落榜。十八年,始中第三十八名贡士,旋赴殿试,中三甲第四十二名,赐同进士出身。朝考选翰林院庶吉士。

        折叠蔡元培

        蔡元培(1868一1940),字鹤卿,又字仲申、民友、孑民,乳名阿培,并曾化名蔡振、周子余。被******誉为“学界泰斗,人世楷模”,是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1916年至192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其72年的人生历程,先后经历了清政府时代、南京临时政府时代、北洋政府时代和国民党政府时代,一路经历风雨,始终信守爱国和民主的政治理念,致力于废除封建主义的教育制度,是二十世纪初中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创者。

        蔡元培家学渊源,有着极其深厚的私塾功底,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秋天,他参加乡试,一举考中举人,浙江省中举者共有155人,蔡元培名列第23名。21岁的年龄就踏上了科举制度的快车道。

        乡试的第二年举行恩科会试,蔡元培接着在1890年春天进京赶考,又顺利考中贡生。考中贡生后,要经过殿试才能成为进士。蔡元培考中贡生后,因殿试朝考的名次均以字为标准,自量写得不好,主动要求留待下一科殿试再考,回家刻苦练习书法。

        1892年春,蔡元培自我感觉可以了,赴京参加殿试,一举获二甲第34名,被选为庶吉士。[3]

        折叠陈敬宗

        陈敬宗(1377—1459)字光世,浙江慈溪人。是永乐二年的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在文渊阁学习,参与修订《永乐大典》。修书完毕后,授官刑部主事。

        观政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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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政:士子进士及第后并不立即授官,而是被派遣至六部九卿等衙门实习政事,这就是明代进士观政制度。此制度肇始于洪武十八年,贯穿有明一代,奄至明末尚存。

        起源

        明代进士观政之制始于太祖洪武十八年三月。

        《明史》卷70《选举二》:“(洪武)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其后试额有增减,条例有变更,考官有内外轻重,闱事有是非得失。其细者勿论,其有关于国是者不可无述也。

        《明太祖实录》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十五):“以第一甲赐进士及第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第二甲赐进士出身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李震为承敕郎,陈广为中书舍人;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危瓛为卫府纪善,李鸣冈为潭府奉祠正,杨靖为吏科庶吉士,黄耕为承敕郎,蹇瑢等为中书舍人,邹仲实为国子监助教,瑢后赐名义。其诸进士,上以其未更事,欲优待之,俾之观政于诸司,给以所出身、禄米,俟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侍衙门者,采《书经》“庶常吉士“之义,俱称为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诸司者仍称进士。“

        朱国祯《涌幢小品》卷7《御制策问》:“洪武十八年乙丑会试,第一邓奇伟(一曰伟奇-原注),字子才,衡州安仁人。高皇亲制策问中云:'有能者或面从志异,有德者或无所建明,中材下士,寡廉鲜耻',此三语,曲尽其妙,谁人到得?殿试,丁显第一,奇伟次之,皆授修撰。二甲:马京为编修,吴文为检讨。三甲:危为纪善,杨靖为吏科庶吉士,蹇为中书舍人,余观政诸司。后改名为义。黄子澄、练子宁皆是科所中。“

        从以上史料看,明代进士前几名直入翰林院、承敕监为庶吉士、中书舍人者不历观政,剩下的才要经历观政的考验。而根据《明太宗实录》记载,随着全国取士数量的增加和中央政府官制的完备,到永乐初年,观政制度已经发生变化──所取进士除去前几名仍然直入翰林院、承敕监为庶吉士、中书舍人者,并不是余下的进士全部观政,而是只留部分观政,其它的有直发诸王府为辅佐官,更多的则“悉遣归进学“。这应该是因为一段时间内无官可补采取的临时举措,并非定例。此外,永乐朝后期,开始直接任命及第进士为行人司行人。

        《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夏六月己丑:“吏部尚书兼詹事府蹇义等言:……今年所取进士,诸司无缺铨注,各王府教授、伴读多缺,拟于第三甲内选用,仍令食进士八品之禄,第二甲、第三甲拟量留七十员,分隶诸司观政,遇缺取用,余悉遣归进学,凡冠带举人亦令归进学,以待后科会试。诸司历事监生例应三月后授官,近因少缺,有一年未授者,而内府办事监生止是誊写奏本,查理文册,稽算数目,别无政务,比内官监,奏准半岁授官,而历事监生有政务者,授官及迟,今后宜令所司,内府办事监生月日满者,定例给赏,仍令回监进学,依次历事出身。上皆从之。“

        《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三年三月丁巳:“命第一甲进士陈循为翰林院修撰……擢史常、王达、刘进、徐琦、夏忠为行人,余命于诸司观政。“

        折叠编辑本段明代进士观政制度大略

        自洪武至永乐朝,进士观政制度是明代中央政府培养行政人才的重要举措,也受到朝野的普遍重视。之后,此制度渐成定式,朝野的关注程度下降,至万历朝,则已成“故事“。逐渐丧失其本该起到的遴选功能。

        以《明实录》记载为例,永乐朝总共22年,而《明太宗实录》分别于永乐二年三月、永乐九年三月、永乐十三年三月、永乐十六年三月4次记录成祖命及第进士观政。之后,此类记载逐渐减少。嘉靖朝历年45,而《明世宗实录》中却没有一次记录。相反,反应进士观政弊端的记录却越来越多。

        应该说,进士观政的初衷是好的,如果严格实行,应该可以起到锻炼人才,使之尽快熟悉政事的作用。但任何政策执行既久就会弊端丛生。《明宪宗实录》记载了马文升一份题本,该题本还盛赞观政进士外放为州县官“往往得人“,《明宪宗实录》成化五年九月戊戌:“巡抚陕西左副都御史马文升奏:致治莫先安民,安民在择守令。今之守令,由进士、举人出身者往往得人,由监生除授者多不称职。……乞敕吏部,自今于听选举人不分年月远近及监生中年未老而资质英俊者通行考选学问老成文移颇通堪任正官者并观政进士相兼除授知州、知县……下廷议。从之。“

        成化八年三月丙辰,礼科给事中黄麟上疏表示,国家命进士观政,然后遴选任官,其目的就是要让他们明达政体,扩充见闻、砺炼经验。并不是说,在礼部、户部观政,就不需要了解兵部、刑部的事体;在兵部、刑部观政,就不需要了解礼部、户部的政体。但现在的情况是,因为进士选官既有京职,又有外放,在刑部、大理寺观政者,只谙熟刑名,本衙门则往往题本欲就地任用。这不过是徇私之举,为人大开奔竞之门,破坏祖宗成法。刑部、大理寺现在非要任用在本衙门观政之进士,但南京刑部、大理寺遴选则依据成例,广泛选择,但也没听说出现用刑错误的。请立即命令吏部,今后依据进士及第名次,送各衙门观政,不许扰乱定例,以树私恩。(《明宪宗实录》成化八年三月丙辰:“礼科给事中黄麟言:国家旧制,进士必办事于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然后从吏部选用。正欲其遍观政事,识达治体,以扩充其见闻。初非谓观礼、乐、钱、谷之政者,不必晓兵刑;观兵刑之政者,不必知礼、乐、钱、谷也。夫何近年进士因内外兼除,在刑部大理寺者,则干免?所司题称,谙晓刑名,专于本衙门任用。是不过徇用己私、曲顺人情,而不知其启奔竞之端,坏祖宗之成法也。夫刑部、大理寺官必欲拘原办事之进士于本衙门任用,然南京刑部大理寺之选,惟依常例,亦未闻其有用刑差错者也。乞命吏部今后进士,悉照甲第先后,以次取选各衙门,不得紊乱选法,假公道以树私恩。“)

        宪宗将此题本交吏部处理,礼部尚书姚夔覆奏称:根据洪武、永乐年间的成例,进士观政半年,当时确实不分六部和三法司,随缺任用,但正统年间开始有了在三法司观政者例除本衙门之例。而进士们因此例,希望留在三法司得京职,而外放者因此有怨言。确有黄麟所说的情况。应该恢复洪武、永乐旧例。宪宗同意了这一建议。(《明宪宗实录》成化八年三月丙辰:“诏下其章于吏部。尚书姚夔等覆奏以为:洪武、永乐间进士分拨诸司办事半年,吏部以次取选,不分六部、三法司,随缺任用,至正统间始有历刑问刑之例。顷岁,进士因内外选除不一,以故多乐于问刑历刑,得除京职,其授外任者遂生疑怨,诚有如麟所言者。宜仍旧例。从之。“

        但这次恢复旧例在执行上显然出了问题。《万历野获编》卷11《选科道》:“成弘之间,进士避外官者,多营求三法司观政。久之名曰'理刑三年后堂官',以刑名精熟上闻,即授御史。即监生历事久者亦得之。盖此时拨各衙门观政,尚未限定常规,以故巧黠者能越次得之。然而必先授试职,或逾年再考不称,则又调别衙门,嗣后渐不然矣。“

        从上述史料可见,至正统年,观政于三法司的进士,有了就地任用的成例。进士们为了得京职,奔竞之门已开。

        到了万历之后,进士观政更是弊端尽显,一个很好的政策不仅成了“故事“,甚至成了某些人谋取小利的工具。

        《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五年正月甲戌:“礼科都给事中邵庶等论:文体日卑,士习日竞,孟夏进录似为后期,廷试、观政俱成故事。不报。“

        有些进士假借、利用观政身份,骗取驿传待遇。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庚子:“兵部条议邮规:……一、禁借衔,今后如有已授外任,犹借观政旧衔,发牌并传票借用夫马者,不许违例应付,以启幸途……“

        《明神宗实录》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丁酉:“保定巡抚靳于中为畿南六郡驿递疲困请通行申饬……一、府县不许私遣部牌及观政牌,如遇此等,即便阻回,不准应付。“

        到了天启朝,所谓进士观政更成虚文,完全丧失其本来意义。

        《明熹宗实录》天启五年四月癸未:“兵科给事中陆文献疏言:进士观政各衙门三月,乃始选除。近科以来,观政仅参谒之虚文,不知所观何政?!为大臣者除卯簿画押而外,亦不可言何政当观而有所指示,有所省试也。无何而请假归里矣,无何而谒选之任矣。臣请自今伊始,观政令典宜实实举行者。曰询事考言,或进相质辩而得之,或退悉敷陈而得之,嘿察其品,曲尽其材,一一别识之,而密致之阁部。阁部再加咨讯,而登之选除。酌量于成例之中,转移于选法之内,将使博雅者就馆职,心计者主钱谷,文理者典仪章,谋断者司兵务,明辨者折刑名,精敏者督工作,丰采才猷可以率属励俗剸繁理剧者任州守,及各郡岩邑之推知。其间或才有余而凌厉过当,德有余而强干不足者,器使之,令得各见所长。傥更有大识,力大风节,能排大难、决大疑,扶植大纲常者,另储以待破格不次擢用。如蒙正之夹袋、允文之才馆,陶铸而简任之。庶几,皇上崇重养成之意不为具文,而祖宗责实求才之典可收成效矣。上曰:'观政进士,部堂不时省试考核,选法仍照旧额行。'“

        《明史·顾允成传》:“南京太仆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来,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职加人罪,且移牒诸司约禁,而进士观政者,复令堂官钳束之。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谠言直谏;教其砥行立节可也,而反教以缄默取容。此风一开,流弊何极。谏官避祸希宠不言矣,庶官又不当言;大臣持禄养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许言。万一权奸擅朝,倾危宗社,陛下安从闻之。臣历稽先朝故事,练网、邹智、孙磐、张璁并以书生建言,示闻以为罪,独奈何锢允成等耶?'“

        明代选法不可谓不精,不可谓不密,然“岁久法玩“,这种政体没有随机应变的功能,好政策无法好执行,最终不仅沦为虚文,甚至成了败坏国家、侵蚀百姓的蠹政。

        《明季北略》记载了李闯部曲对明代选官制度的一段评论,发人深省──

        《明季北略》卷23《宋献策与李岩议明朝取士之弊》:“献策既奏疏,出朝遇李岩散步偕行,适见二僧,设两案,供养崇祯灵位,从旁诵经礼忏,降臣绣衣乘马,呵导而过,竟无惨戚意。岩曰:'何以纱帽反不如和尚?'献策曰:'此等纱帽,原是陋品,非和尚之品能超于若辈也。'岩曰:'明朝选士,由乡试而会试,由会试而廷试,然后观政候选,可谓严核之至矣。何以国家有事,报效之人,不能多见也。'献策曰:'明朝国政,误在重制科,朝廷高爵厚禄,一旦君父有难,各思自保。其新进者,盖曰:我功名实非容易,二十年灯窗辛苦,才博得一纱帽上头,一事未成焉。我官居极品,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始得至此地位。大臣非此一人,我即独死无益。此资格之不得人也。二者,皆谓功名是己所致,所以全无感戴朝廷之意。无怪其弃旧事新,而漠不相关也。可见如此用人,原不显朝廷待士之恩,乃欲责其报效,不亦愚哉!其间更有权势之家,徇情面而进者,养成骄慢,一味贪痴,不知孝弟,焉能忠义?又有富豪之族,从寅缘而进者,既费资财,思权子母,未习文章,焉知忠义?此迩来取士之大弊也。当事者若能矫其弊而反其政,则朝无幸位,而野无遗贤矣。'……岩曰:'军师议论极正,但愿主公信从其说,痛洗积习之陋,诚天下国家之幸也。'语毕各归营。“

        笔者每览及此段评论无不为之浩叹,前世今生,可为殷鉴!

        折叠编辑本段进士观政制度的一些细节

        折叠观政进士的正式称呼

        称为“某部办事进士“──《万历野获编》卷9:“书办为筦文书者通称,以故秘殿内阁,凡带衔中书科,俱以入衔,本不足讳。如辅臣大拜,奉旨则曰入阁办事;甲科各衙门观政期满,未授官者,曰某部办事进士,盖俱以政务所自出也。“

        折叠哪些衙门例有进士观政

        据《明史·选举志二》记载:这些衙门包括六部,都察院、大理寺和通政司。(见前引《明史》卷70),但考诸其它史料,六科、甚至五军都督府都有进士观政。

        《明宪宗实录》成化八年三月丙辰:“礼科给事中黄麟言:国家旧制,进士必办事于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然后从吏部选用。“

        《荷闸丛谈》卷1:“弘治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诣太学先师庙行释菜礼,始释褐,分往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各衙门观政。“

        《弇山堂别集》卷7:“(洪武-引者)十八年,命进士观政六科、承敕、考功诸监者,曰庶吉士,取庶常吉士之义也,以杨靖、沈溍等为之。“这是六科有观政进士的证据。

        《万历野获编》卷14“是科,庶常陈士启者,江西泰和人,先以进士观政于后军都督府,时掌府者为成国公朱能,器士启才,甚相知爱,可见五府亦有观政。今但拨大九卿衙门,不知始自何时?“而考《明宣宗实录》宣德六年八月癸巳朔:“山东布政司右参政陈士启卒。士启,字震之,江西泰和人。由进士观政左军都督府,时成国公朱能掌府事,得士启喜甚……“《万历野获编》卷16《观政进士礼不同》:“国初,五军都督府俱有进士观政,不知相处体例何似。“这是五军都督府至少在永乐朝尚有观政进士的证据。

        折叠观政进士的职责权限

        《明宣宗实录》宣德七年春正月庚辰:“命行在刑部都察院进士分鞫狱囚。旧制,进士于各衙门观政,不佥署文案。至是都察院右都御史顾佐言,永乐中尝命进士于刑部都察院理刑,今欲仍令与御史、郎中、主事分理。庶几谙练。从之。“

        《典故纪闻》卷10:“旧制,进士于各衙门观政,不佥署文案。宣德七年,以都御史顾佐言,始令照永乐年例,进士于刑部、都察院理刑者,与御史、郎中、主事分理,谙练政务。“

        由此证明,至宣德朝,在刑部、都察院观政的进士可以介入刑狱审理,其它观政进士仍然“不佥署文案“,只有看着学习的份儿。

        折叠进士观政的时限

        根据既有史料,有3个月、半年两种说法。

        《明宪宗实录》成化八年三月丙辰:“诏下其章于吏部。尚书姚夔等覆奏以为:洪武、永乐间进士分拨诸司办事半年,吏部以次取选。“

        《明熹宗实录》天启五年四月癸未:“兵科给事中陆文献疏言:进士观政各衙门三月,乃始选除。“

        明代章回《石点头》第2回:“不过几时,梦仙家报也到,方晓得他在向西山读书。梦仙观政三月,除授行人之职。“《欢喜冤家》第4回:“话说江西南昌府丰城县,有一进土,姓张名英。其年春试,中了二甲头一名,刑部观政。三月后,选福建泉州府推官。“

        暂时无法判断这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但根据其它史料佐证,其定例时不超过一年,但具体执行中肯定有观政更长时间的。

        《明英宗实录》正统五年六月甲午:“敕谕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大小官员曰:……进士、监生皆国家作养成才,以待用者,何以不见荐举?自今,进士观政一年者、监生历事考中并坐监三年以上有学识者,由吏员出身授官。“

        折叠观政进士的福利待遇

        《明太祖实录》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十五):“其诸进士,上以其未更事,欲优待之,俾之观政于诸司,给以所出身、禄米,俟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

        太祖初定进士观政之制,此处没有关于观政进士禄米的具体数字记载。而考《明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夏六月己丑:“吏部尚书兼詹事府蹇义等言:……今年所取进士,诸司无缺铨注,各王府教授、伴读多缺,拟于第三甲内选用,仍令食进士八品之禄。“如果直选王府教授、伴读的进士食“八品之禄“,那么观政进士的禄米应该与此基本相同或稍减,《明史》卷79《职官一》:“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俸之制……正八品,七十八石;从八品,七十二石……俱米钞本折兼支。“

        《涌幢小品》卷8《随朝米》记载,观政进士尚有一项“随朝米“的定项收入:“大小官员俱有随朝米十二石,即于品俸内除去。其翰林而上支白粲者,每石值一两四五钱,犹曰从优;若各衙门止支糙米,每石贱时不过五钱,视正俸支本色折八钱者,又减于数之内矣。李临川先生戊辰进士,观政礼部,随朝米一石,白粲加三斗。后癸酉,先生官礼科给事中,云:“米不及前五倍。“意者江陵削为之。今四衙门一体,科道尤为雄峻,其复旧例,不言可知;若各衙门,决不可复矣。

        明末清初章回《醉醒石》第11回:“他只一味读书,不甚料理家务。亏得妻家稍裕,其妻稍勤,苦捱朝暮。其妻每怨恨读书,费他妆奁,至于穷困。魏进士勉强支对道:'不要怨,倘得中丁,包你思衣得衣,思食得食。十倍还你妆奁,也不打紧。'不期果然中了举人,又联捷中了进士,殿了三甲。该选推官,先观政都察院。一时便有长班、雇马、交际之费。“

        可佐证观政进士有“长班、雇马、交际之费“。

        此外,进士于观政未选之时还可以请假,上引《明熹宗实录》兵科给事中陆文献疏言中,将之作为弊政之一予以抨击。又考《万历野获编》卷15《进士给假》:“近来新科进士选期未及者,多以给假省亲省墓为辞,得暂归里。其有力者,则乞解银,及借各曹署闲谩之差,以省偏募之费,否则观政衙门,堂官代以为请,相沿不改。偶阅《景帝实录》,景泰五年甲戌科,取进士三百五十人,时大理卿薛瑄,奏请除一甲三人外其未授职者,乞放回依亲读书。帝曰:'科毕正要用人,既取中又放回,不如不取矣,一切俱留候选。'景帝励精为治,不容臣下偷安、自便如此。至嘉靖五年丙戌科,办事进士应槚等百人,以选期尚远,乞依例放归,疏连上未允,最后上切责:'尔等发轫科甲,不思练习政体,乃乞回以便己私。'终不许。至首辅费宏等代为请,亦不从。世宗圣龄甫二十,正如太阿出匣,谕旨森严正大,默符先朝。今之新贵圆自佚者,可以憬然矣。“

        (《金瓶梅词话》第三十六回:“安进士道:'学生乃浙江钱塘县人氏,贱号凤山。见除工部观政,亦给假还乡续亲。敢问贤公尊号?'西门庆道:“在下卑官武职,何得号称!'“依上引《万历野获编》,观政进士给假是万历后的事情,可佐证《金瓶梅》成书时间,录此备忘。)

        折叠观政进士观政结束后的出路

        一部分留在京师,一部分外放。而进士们大多想留在京师,以外放为畏途。

        《明宪宗实录》成化八年三月丙辰:“尚书姚夔等覆奏以为:……顷岁,进士因内外选除不一,以故多乐于问刑历刑,得除京职,其授外任者遂生疑怨。“

        《万历野获编》卷11《选科道》:“成弘之间,进士避外官者,多营求三法司观政。“

        在明代文学作品中,进士观政后外放的佐证非常多,姑举例数则──

        《续欢喜冤家》第16回:“不觉春场又近,人龙又猛读多时,会试中式,殿了三甲进土。吏部观政三月,选在镇江府丹徒知县。“

        《醒世恒言》卷20:“春榜既发,邵翼明、褚嗣茂俱中在百名之内。到得殿试,弟兄俱在二甲。观政已过,翼明选南直隶常州府推官,嗣茂考选了庶吉士,入在翰林。“

        《峥霄馆评定通俗演义型世言》卷10:“一路进京,投文应试。到揭晓这日,报人来报,果是一百八十二名。骝山好不称奇。到殿试,又是三甲一百一名。在礼部观政了三个月叙选,却得湖广武昌府江夏县知县。“同上书卷8:“将次十一月,任举人起身进京,不期到京联捷,中了进士,在京观政。一个穷儒,顿然换了面目。选了黄州推官,却也就是乡试房师的公祖。“

        《石点头》第5回:“两下分手,望京进发。一路饥餐渴饮,夜宿晓行,来到京城。三场已毕,一举成名,登了黄甲。观政三月,选了仪征县知县,领了官凭,即日赴任。“

        《明宪宗实录》成化五年九月戊戌:“巡抚陕西左副都御史马文升奏:致治莫先安民,安民在择守令。今之守令,由进士、举人出身者往往得人,由监生除授者多不称职。……乞敕吏部,自今于听选举人不分年月远近及监生中年未老而资质英俊者,通行考选学问,老成文移颇通堪任正官者,并观政进士相兼除授知州、知县……下廷议。从之。“

        从以上史料看,观政进士外放者,有授知县、知州和府一级推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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